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的规定是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双方经常会产生分歧,所以离婚的时候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法律上认为只要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所得的收入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可以办理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一、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首先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告未到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一、我国婚姻无效是什么?
      一、我国婚姻无效是什么意思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


·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能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吗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


·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


·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
      一、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 抚养费起诉后补充证据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直接委托一个律师,然后帮自己书写好起诉状递交给法院来进行一个立案处理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一、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可以吗?
      一、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可以吗?妻子离婚主动退了彩礼是可以的;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谁也不知道网站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猫腻。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网上购物的形式从事诈骗活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中招,当受害人想到维权的时候,会发现这些商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么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出...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院可以反驳离婚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有人提起第二次起诉,那么我们想要讲解的问题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