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
  
  
  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仅会给双方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会给社会的治安的秩序造成影响,所以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在计算赔偿费用时也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计算,出现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车载人就要负事故责任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车载人就要负事故责任吗?被载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应当根据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认定。电动车的被载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被载人不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得证据、获得赔偿,需要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呢?进行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交通...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现今股份制公司都有一个经济法人,此法人须是股东里的代表。由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行内部变动更改法人信息或者公司并购了需要更改法人,那么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股东有哪些特征呢?下文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一、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地下车位没产权能买吗
      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建议租用。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的证据怎么收集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的证据怎么收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


·一、自己在公路上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在公路上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自己骑车摔伤不算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


·车祸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车祸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一、车祸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车祸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跨越国境的贸易就是您所说的国际贸易,随着国际合作和交流自己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不同于本国的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成交方式也是非常多的,根据国家不同也是有相应的差别的,但是国际贸易成交方式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看看。 一...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这种情况一般就属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一、逾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