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o;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3.膀胱大部分缺损;
  
  
  24.双侧输卵管缺失;
  
  
  25.阴道闭锁丧失性功能;
  
  
  2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8.单肢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3.双下肢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双前足缺失;
  
  
  3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单机医疗事故的情形,以及定义。虽然现代医疗技术发展的已相对完善,但还是有一些存在较大风险的手术、治疗手段例如、脸部整形手术,一旦医生疏忽大意很容易就造成了医疗事故,因此大家在进行手术时一定选择正规、国家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已经成为现如今令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处理医疗损害事故时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鉴定,这关系着是否为医生的过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过程是怎样的?我们在鉴定中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 延伸补充: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


·高温费医院是有发的吗?
      随着夏季的到来,有些职员的工作环境温度较高,为了保护这部分职员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只要是满足受领条件的,单位应当自主发放。也即高温费的发放是有人群限制的,那么医院职员是否可以领取高温费呢,换言之,高温费医院是有发的吗? 一、高温费医院是有发的吗? 医院工作人员通...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6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这是困扰广大患者的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法律规定可以得到答案...


·医疗过失认定的注意事项
      医疗过失认定的注意事项医疗过失认定注意事项 医疗行为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但举证责任上实行过错推定。即使患者选择医疗服务合同作为诉因,也应以“过失”作为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判断标准。医疗行为没有过失就应免责,而不能以公平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分担民事责任。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需要...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一、医疗纠纷处理有哪些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级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级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发生伤害事件后,受伤人员一般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伤害鉴定,已确定相关等级。因为相关文件较少用到,很多人对于法医的鉴定标准不是很清楚。那么,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