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的时候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在领取结婚证以前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会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在结婚后的工资津贴或者其他的收入等都是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平均分割。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未婚男女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从而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于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就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这其实对各自利益都是会有一定保障的,但并不是说只要男女有打算结婚就一定要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究竟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呢?下文中,我们为给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


·强制执行抚养费没钱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抚养费没钱该怎么办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你确实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意义,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暂时延缓支付抚养费。 强制也不付抚养费是违法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拒不履行法定...


·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精神都是正常的,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导致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从而患上了精神病。那像这样配偶身患精神病的时候,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怎样算近亲结婚,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在观看一些古代的片子时,我们经常看到男女属于表兄妹,这样还能结婚。当然这仅仅是电视上演播的,实践中,如今是不允许男女近亲结婚的。那么实践中怎样算近亲结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样算近亲结婚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就算近亲结婚,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家里老人还健在怎么立遗嘱
      家里老人还健在怎么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