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大都具有非违法性、低风险、高收益、策划性等特征。对于自然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税负,大体可以有下述方法;
  
  1、有效利用知识产权避税。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将预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对公司进行增资,由于评估价格可控,所以将极大地增加其自身权权益,进而在股权转让时可以极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税金的产生;
  
  2、在股权转让前一段时间(6个月至一年),通过增加坏账准备计题等财务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净资产;
  
  3、如果自然人股东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业务交易,选择合适的交易并适用的税种等减少股权交易税金的产生。
  
  当然,针对个案的不同,也存在其他种避税的可能性,具体针对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二、公司股东撤资的方式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如果是用第二种方案操作的,那么要注意几个问题,一公司资产如何核定,是否要求评估,因为公司本身的报表真实性一般不高;二你们公司退出必然涉及到B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情形,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三办理时间上的程序性问题,公司是否还有资金足够退给你,注意避免先退出后发生公司无钱支付的情况,这样就两头损失了。
  
  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股东撤资需要合理避税的,多半都是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这种方法自己退出了对公司的投资,可以提供的避税方法不止以上这三种,但具体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复杂的,就比如说在财务安排的这一块,财务记账的时候,有很多专业的记账方法都是财会人员才能操作得了的。
  
  


·资产转让合同能由分公司签署吗?
      资产转让合同能由分公司签署吗?不能由分公司签署,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是什么 在玩我国,不管企业的规模是有多大,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章程,小规模企业也应该制定企业的规模。企业章程的作用主要就是把企业股东口头约定的事项用书面的形式确立下来。如果对企业的规章有所修改的话就要知道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小规模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人可以退...


·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
      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 一、股东停止投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一些不良的竞争对手的嫉妒。这些不良的竞争对手就会通过一些不法手段,来进行恶意的行为。如诽谤,造成企业的名誉、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诽谤造成巨额损失怎么办? 诽谤罪,即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在整个公司中是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一个大股东的撤资甚至可能使一个公司破产,同样,优秀的股东则是一个公司运作良好的基础。那么,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公司...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由于股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减持一定会掌握精准的交易时机,优先于散户卖出股票。(或是内幕操作,先减持,之后再发布公司亏损等不利消息)另一种时机是在股价高估时,大股东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业务的了解,在股价高估时减持。大股东减持属于确定性利空,但也会由于减持比...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一、注册公司流程 1、注册公司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才行?
      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都可以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网站中下载,其中表格中包含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注册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申请副本数量等内容。最后一栏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