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基数怎么算才合理合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为了保障妇女权益,提高生育率,对产假的时间做了适当的延长,但是与此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增加了相对于的负担,有的企业就不愿意录用女性职工,甚至在哺乳期对女职工做出辞退。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相关规定1、我国为了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在女性怀孕、生产、哺乳期期间单位不得擅自单方面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也是不允许的。若是单位强制性的要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2、有单位在女性职工生产、哺乳期间违法辞退职工的,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而且单位应支付女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两倍工资。单位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是按照职工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赔偿的,职工工作每满一年可多领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却没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就只赔偿半个月工资。3、但是若发生下列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利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①要是其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②如果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单位也可解除合同劳动;③若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还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完成造成了严重影响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警示了之后,其拒不改正的;④还有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⑤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员工不允许辞退,但哺乳期过后单位是可以辞退的,但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否则也是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的。⑥要是劳动期满,而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会自动续约直到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以上,是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哺乳期女职工的相关措施,您是否都已经了解了,如果您该对方面的相关知识还想了解的,可以登录律图网咨询律师!
  
  
  


·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销售是现今社会比较普遍的职业,任何行业都离不开销售,有销售公司才有利润。而销售员最终发到工资卡上的工资,一般都是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款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据着一大部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   关联条款:“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做?
      一、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做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


·国务院关于员工辞退的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员工辞退的暂行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
      我刚过法规规定任何企业与员工要有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由于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有合同还是会发生纠纷当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有时需要仲裁很多人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仲裁,那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是有一个严格的法定要求的,一般来说,雇佣关系中的员工每日的工作制度都是实行8小时工作制,当然,在有需求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加班,而针对这种加班,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作关系,劳务合同的本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作关系,劳务合同的本质还是合同。既然存在合约关系,就可能会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那么就存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的处理办法。那么,入职后离职需要赔违约金吗?让我们来看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员工拒签合同可以辞退吗?
      员工拒签合同可以辞退吗可以辞退,在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用人单位并非完全被动,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公司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


·工程质量罚款相关条文是什么?
      工程质量罚款相关条文是什么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涉及到工程建设,如我们居住的房屋、行车的道路等,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工程质量就成为我们需要关心的一个重点问题。但是现在经常出现有工程承包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的情况,一旦被查到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那么工程质量罚款的相关条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