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一、不要以司法竞技的方式展开辩护司法竞技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理念,其是将诉讼视为在中立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进行的竞技,目的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对抗以达到发现事实真相,这被称之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精髓之一。从辩护的角度看,司法竞技式的辩护就是主张辩护律师与公诉人之间相互竞技,希望通过与公诉人之间的充分直接的对抗来获得胜诉。因为这一辩护方法能够充分展现律师辩护技巧和水平,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取得比较好的庭审效果,逐步得到了很多律师的热捧,并把它作为法庭致胜之道在学习和效仿,也就有很多以英美法实践为范本,教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发问、质证以及辩论等技巧性的课程。我并不反对律师应当掌握和学习一些基本的发问、质证以及辩论的技巧,也不反对在具体辩护过程中可以借鉴和使用这些方法和技巧,因为这有助于律师能够更好地向法庭展示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如果过度相信和依赖则很容易适得其反,因为这和我们庭审实践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法官并不欢迎律师以司法竞技式的方式展开辩护,很多技巧会被法官认为是在故弄玄虚,不切实际,是在人为制造麻烦。法官也不会像英美法法官,给律师那么多时间来慢慢的盘诘和质证,希望律师能够直接切中要害,指出案件事实和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在律师坚持用这种方式展开辩护时,很容易引发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冲突,而这样的冲突一般对律师以及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不会有好处。司法竞技式的辩护好是好看,也有价值,但在强调实质真实、职权认定的我国庭审实践中会水土不服,很难有好的实际辩护效果。二、不要无谓去混淆视听,引发争议在我代理的一起案件的庭前会议中,同案另一被告的律师向法庭申请调取证据。该律师申请调取的证据是该被告人在案发时到成都的航班信息和火车信息。开始我并不清楚该律师调取该证据的目的,后来才知道他试图通过被告人在案发时很少或基本上没有到成都这一事实,来证明被告人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主观上不明知客观上也没有参与被指控的犯罪。庭前会议结束后,我的当事人问我,这能够起到证明作用吗。我反问他,你认为呢?他回答说不可能,他首先在合同签字而且也和我们一样分了钱,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而且现在通信技术这么发达,一定要到现场才能参与吗?我说,这不就对了,这不具有实质的意义,只不过是在混淆视听,引起无谓的争议罢了。不少律师在实践中常使用这种方法。如果用严苛的标准以及强调一一对应,任何案件都能够在证据上找到问题,但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情理事理判断和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一味纠缠案件中某一点或某一细节很多时候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很多时候只能起到混淆视听,引发争议的作用。有不少律师只要发现了某一证据上存在问题,就认为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并以线形思维的方式展开并认为说得很有道理。这种经不起推敲和反驳的辩护方式,一般只有当事人认为律师讲得好,说得正确,但得不到法官、检察官的认可。法官、检察官不是傻子,可能比我们还聪明,试图以混淆视听、引起争议的辩护方法在实践中除了热闹好看外,不会有什么实质效果,反而会引起法官、检察官的反感。三、程序性辩护可以,但立足点和重点还是实体性辩护程序性辩护现在很受不少律师青睐,我理解:一是程序性辩护相对实体性辩护简单,容易掌握,只要比照刑事诉讼法或相关司法解释,谁都能够说上几句;二是程序性辩护外观效果好,司法机关在办案程序中,总会有这或那方面的问题,直接说出来不仅可以显示律师专业有水平,而且显示了律师敢于说话。但程序性辩护真的能够影响和左右到案件的最终结果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现有刑事诉讼模式虽然借鉴了一些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因素,也开始注重程序的正当性。但本质上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讲形式真实,讲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但我们骨子里还是强调实质真实,追求实质正义,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之间顶多也是并重,在实践中很难只是因为程序的问题而把本有罪的做无罪判决,这属于不可想象的事情。任何程序性的辩护如果不涉及到实体真实的问题,在实践中都不具有实质的意义。在这里,小编也不清楚所谓涉税犯罪的具体案情,而且应该怎样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这是律师在受理该案件以后首先要考虑清楚的一点,律师本人也会在辩护之前做大量的工作的,有些涉税犯罪情况非常的复杂,对于律师来说辩护的难度也非常的大,具体要怎么辩护不是法律规定的范围。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分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分是怎样的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


·刑法全文2023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全文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刑法全文逃税罪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


·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被诉人:__________...


·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一、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上诉人杨某委托后, 市**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杨某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案二审辩护人。 经认真研究案情、斟酌法律,综合庭审情况,我判断: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依...


·法律规定判三次拘役算不算累犯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已逐步向和谐社会靠近,但是仍然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来破坏社会的和谐,近年来,也会从电视上,报纸上了解到一些犯罪的新闻,当然,人都会犯错,再没有酿成大错之前能回头还是好的,那么在法律面前,究竟是怎样规定一些犯罪分子所触犯的法律呢,判三次拘役算不算累犯呢?那我们就...


·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刑法当中的307条,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来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的话,已经严重的妨碍到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以及司法的秩序,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相关有期徒刑,单位也会构成此罪。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二、新农合保险的需求是什么在以上的这些...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放火罪的辩...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不实。投保的时候是一个高风险工种,比如建筑工人,但告诉保险公司是办公室内勤。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赔。二、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会判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章程都有自己细致入微的相关规定,作为非法学专业的相关人士对其中的奥秘更是雾里看花,不知其一。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介绍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欢迎您阅读,如果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向我们专业的相关人士提问,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建议。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