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理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等,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3)合同管理检查考核由综合部负责。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台账,适应公司管理需要。
  (2)合同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是否不定期更新、归档和建立台账。
  (3)是否对所有合同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执行情况全面跟踪。
  (4)合同比价材料是否全面、完整和真实,是否建立询价记录台账。
  (5)购销合同所涉及的金额超过合同对方注册资本金的50%,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6)与营业期限即将届满的公司签订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超过该公司营业期限的,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7)与主要资产、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8)是否与违约记录较多、行业内声誉较差的供应商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9)是否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是否与主要经营实体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
  (10)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合同的情况。
  (11)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规定。
  (12)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范围、时间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13)是否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
  (1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是否按照协议履行有关条款。
  (15)是否按照瓮福集团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合同台账及合同副本。
  (16)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面的向综合部书面备案。
  (17)当收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后,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备案。
  (18)是否未经合同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对方单位承办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19)合同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20)合同约定扣款条件成立的是否按扣款后的余额支付。
  (21)工程合同结算有竣工验收报告,采购合同结算是否有产品的验收单、质检报告。
  (22)施工、技改等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垃圾处置费等事宜。
  (23)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合同档案资料。
  (24)合同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合部。
  (25)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全公司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31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瓮福集团内控部。
   3、综合部采用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检查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各单位须积极配合和支持。
   4、考核与奖惩
  (1)综合部每季度和年终集中开展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结果从绩效考核中兑现。
  (3)对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毁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的,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检测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知识,合同的合法性关系着签署双方的利益,如果签署了不合法的合同,对于签署的双方都是一种利益损害以及法律侵犯,检测合同对于合同合不合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建立合法合同,合法进行交易。


·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试用期是员工与单位的一个选择期、考察期,如果单位发现员工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呢?而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一、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


·在合同中国家对违约金有没有规定?
      在合同中国家对违约金有没有规定?有规定;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范畴。...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对于赠与人而言,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国家在一定情...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起诉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署名:自然人须手写签名; 法人、其他组织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2、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自...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在合同的条款中,当事人双方会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以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进行,如果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应在合同中注明违约金的金额。那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违约金约定...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借款还是签约,都必须要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益,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合同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也存在着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和补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效...


·口头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口头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