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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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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权利跟义务,为了保障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自己本身利益面前,当事人双方基本上都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完善,这样才能在法律面前依法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一般在签订的合同内容里面都会涉及违约条款,大部分的违约条款都会约定好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这样一旦有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约定的赔偿原则是什么呢?一、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指的就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的全部损失都有违约方负责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了赔偿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就必须无条件赔偿受害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仅如此,违约方还须一并赔偿对方履行合同以后能够得到的利益。如果能够确定实际损失,违约金可以适当超过实际损失,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30%,对于约定损失赔偿金的,原则上不能高于实际损失。二、合同赔偿原则也包括合理预见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违约方不仅要赔偿规定的损失,还要赔偿对方履行合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可预见的合理的因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合同赔偿原则还包括减轻损害原则。即在违约方违约后,会造成一定的不可预估的损失,在造成更大的损害之前,受害方必须对损害的预估方向加以控制以防止更大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如果受害方没有对可能扩大的损失加以阻止,则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但是如果受害方因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而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承担补偿。四、合同约定赔偿原则包括损益相抵原则。即一方发生违约行为以后,另一方虽然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了一些损害,但是又因为发生的损害而获得的另外的利益之时,应该以净损失为标准来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即应该将受害方因祸得福所受的利益从损害中扣除掉。五、合同约定赔偿原则包括责任相抵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如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则应该以各自应付的责任为标准来确定责任单位,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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