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车辆定损后修理结束方能处理人伤。
  
  4、询问客户伤者是否治疗结束,治疗结束方能理赔。
  
  5、询问客户是否为被保险人本人,若为代理,需提供相关的授权。
  
  (三)填单证。
  
  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索赔申请书,赔款通知书,注意代理理赔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打印代抄单。
  
  核查保单,打印报案记录代抄单、车辆损失确认单,同时让客户自己算清各种费用数额。
  
  (五)收件。
  
  被保险人提供:
  
  1、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摊,特别注意车损的理算。
  
  2、索赔申请书,客户没有填写的,让客户自己填好,需要盖章的让客户回公司对“被保险人”处盖章,同时要客户填写赔款通知书四联单。
  
  3、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肇事者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
  
  4、驾驶员的驾驶证正副本(注意A、B照需体检回执),行驶证正副本(注意审核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营运车辆的营运证,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证。
  
  6、人调协议。
  
  7、赔偿凭证或者收条。
  
  8、本车车损发票(注意保险险种和责任划分)。
  
  9、 拖停费发票(本车需证明必须拖车)。
  
  10、 肇事者本人受伤的,病历,医疗发票,报告单,住院清单。
  
  伤者提供:
  
  1、病历。
  
  2、医疗发票。
  
  3、住院清单。
  
  4、出院小结。
  
  5、拍片子报告单。
  
  6、护理证明(医嘱和护工证明或者亲属的误工证明)。
  
  7、误工证明(医嘱和病假条,扣减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8、交通费发票。
  
  (六)核查。
  
  1、医疗费审核(取暖费,陪护床,挂号费,材料费扣除,床位费不超于35元,放射费扣减20%,医保范围外的药品扣除)。
  
  2、误工费:严格审核受害人户口,及工作证明,扣减证明。
  
  3、护理费:住院期间40元/天,出院以后25元/天。软组织挫伤无需护理,其他骨折情形参照三期标准和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护理期限。(重点审查护理证明:雇佣护工的,提供护工证明,按当地护工标准赔偿;家属护理的,需提供家属的误工证明,按照护工标准赔偿,护理人员不能超过2人。)。
  
  4、营养费:软组织挫伤无营养费。骨折以上病情,住院期间营养费10元/天。
  
  5、住院伙补:住院清单的伙食补助要从医疗费中扣除,按照18元/天赔偿。
  
  6、伤残鉴定报告(鉴定费用不予承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承担,伤残鉴定重点审查行为能力,参照客观标准非主观标准)。
  
  7、住宿费(死亡案件才有住宿费,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交通费:严格审核看病时间相对应,严格审核是否有出租车连号情形。
  
  9、车损数额(重点审核,注意保险险种、不计免赔率、事故责任划分)。
  
  (七)出具调解协议书。
  
  1、原则上款项只能打给被保险人。
  
  2、需要被保险人和伤者分别打款时,需要特别注意。要在调解协议中特别注明。
  
  3、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打到单位账户,否则由单位出具划款说明书,并盖公章。
  
  (八)写结案报告(写明数额扣减的公式,及调解难点)。
  
  (九)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交通事故人伤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对当事人的人身以及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费用,一般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补助费用等,在计算以上赔偿时也会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金额。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但是它的计算标准不同于其他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费标准 《人身损害...


·一、车险人没事能索取误工费吗?
      一、车险人没事能索取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人没事车要修很久,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 。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


·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咋计算?
       一、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条件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呢?既然是预售的房屋,自然就要有一个交房期限,那现实中该如何确定预售房交房期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车位赠与合同怎么写? 现在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马路上拥挤不堪,就连停车的位子都很难找。许多小区的免费停车位根本不够用。所以,一些有着使用权的车位就诞生了,这些车位只有拥有它的人才能使用。不过,这样的车位也是可以被赠与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车位赠与...


·交通事故是否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否判刑,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应当依据其情节确定是否判刑,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事故责任同等,造成三人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造成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不能进行赔偿,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


·道路交通人伤协议应该怎么写?
      道路交通人伤协议应该怎么写? 道路交通人伤协议应该怎么写? ? 甲方: ? 地址: ? 乙方(肇事方): ?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乙方(受害方): ?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 ? 家庭住...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费用包括:税费,中介费,咨询费,其他费用。1、买房查询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