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界定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范围。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3、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按照《解释》第六条规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4、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到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因此不应再被作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由,否则有违“禁止一行为重复评价的原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没有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根据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发生逃逸的行为的,将会从重从严处理。但是如果交警部门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申请重新进行判定。
  
  
  


·交通事故家属要求转院要怎么做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应
      交通事故家属要求转院要怎么做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在事发接受医院治疗。如果该医院发现没有相应条件诊治,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也是就近转专科医院或更上一级医院。但这是由医院决定而不是由家属要求可以决定的。如果发现家属通过非正常手段实现了转院,肇事方可以拒赔,由家属起诉到法院裁定。二、交...


·提交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提交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4、户口本(有子女的);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一、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那具体该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那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判断交通肇事罪罪与非...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车辆损失标准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


·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安部出台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一、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


·一、合肥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合肥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十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是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半年城市和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他们的人均纯收入标准。在此标准上,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罚款单掉了如何处理?
      交通罚款单掉了如何处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升,故而近年来交通车辆剧增,导致了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此种现象,交警部门加强了对交通违章处罚的管理,违章后被开处罚单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处罚方法,若交通罚款单掉了如何处理?一、交通罚款单掉了如何处理?因为车主所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