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一、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二、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界定,其实也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责任,这是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属于共同所有的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约定了由其中一方承担,但是也不能用此约定来对抗债权人。
  
  


·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一、合伙债务该怎样清偿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


·邮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邮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邮政贷款需要的条件 邮政贷款与其他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与手续都是一样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比如:用户需要携带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开办贷款业务的邮政储蓄网点填写“中国邮政好借好还”个人存单质押借款申请表,通过鉴定贷款合同即可拿到贷...


·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人定性为犯罪分子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人定性为犯罪分子吗?不会对贷款人定罪处理,但如果贷款人存在行贿等情况的,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股份公司倒闭股东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股东、公司...


·夫妻之间借钱需要还吗?
      夫妻之间借钱需要还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借条...


·公司欠债后倒闭股东要负担吗?
      公司欠债后倒闭股东要负担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来要债,如实施绑架行为。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债权人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吧。 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一、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1.欠债不还属于民事债权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该人。2.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地址、单位与联系方式以及证明和债务人间存在债务关系的证据。例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款时的见证人、保证人、知情人的书面证言;银行转账汇款的凭条。3.如果法院支持诉讼...


·欠钱不还还把欠条撕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欠条撕了怎么办?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没有欠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