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这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接到一些骗子或者是诈骗的电话,在电话当中,他可以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这就表明我们的个人信息处在一种非常不安全的状态下,会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被泄露出去。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专门以贩卖个人信息为生,其实这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中国这些年来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处罚越来越重,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罪名,贩卖个人信息已经要受到刑事处罚了,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那么到底什么叫做贩卖个人信息?什么样的方式途径才能够贩卖个人信息以及在犯罪之后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子的?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贩卖个人信息罪的概念就是以非法的手段取得其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通过非法的方式进行贩卖,贩卖给第三方,并且从中取得利益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就叫做贩卖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在我国的内涵是非常广阔的,包括一些简单的个人信息,也包括一些比较高级的个人信息,例如教育经历或者是个人获奖情况,个人的特长或者是联系方式等。总体上来讲,凡是与个人有关的,能够证明此人身份或者是之前经历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内。如果是合法取得个人信息的话,不属于犯罪,一定是要通过非法的手段取得才认定为犯罪。对于非法的手段,通常用以下几种:比如说违反了信息所有人的隐私要求和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在本人没有同意或者是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却取得了他们的信息进行贩卖;或者是取得信息的人根本就没有合法的资格取得他人同意,而是通过违法的手段进行购买取得的,这种情况也属于非法手段。如果通过以上的方法取得了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进行贩卖,有了自己违法所得的话,就可以被判定为贩卖个人信息罪,而对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罪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由于个人信息关乎着公民的信息安全以及我国的信息管理秩序,所以是要进行刑事处罚的,通常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就没有必要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就可以行了。在一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影响已经非常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法定刑稍微提高一些,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于贩卖个人信息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要对违法所得进行惩罚,也就是要对其进行罚金的处罚。处罚的标准没有法律的统一规定,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由法院来酌情决定。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对于个人信息的泄露状况不容忽视,所以相应的我们也要越来越健全与完善。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这是对于公民安全的考虑,也是对于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的考虑,所以对于打击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及其他法律规定我们要严格地遵守,并且按照法定的量刑标准进行执行。当我们发现自己的信息或者是他人的信息通过某种途径被泄露出去的话,一定不能姑息,要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格打击。
  
  
  


·销赃罪的立案标准?
      在我国,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来的财物,但是仍然帮忙出售犯罪得来的财物的行为,或者明知是通过违法得到的,但是仍然低价买来自己用或者低价买来然后高价卖给他人,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的行为,都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就是一种销赃行为。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各类APP、会员卡.只要简单的信息登记就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是一不小心也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当不法分子获得我们的个人信息后,有的进行倒卖有的进行电信诈骗,严重危害我们的财产安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以供您了解。 一、侵犯公民...


·犯罪中止的两种形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两种形态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将犯罪中止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


·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威胁他人财产安全的行为,很多人通过非法集资获得大额资金进行非法的盈利活动,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接受相应的制裁。可能您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认识,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


·抢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抢劫罪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遭遇抢劫之后,很多人都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抢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对方的行为能否满足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相信很多人都是很疑惑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抢劫罪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招摇撞骗诈骗数罪并罚怎样判定的
      招摇撞骗诈骗数罪并罚怎样判定的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二、数罪并...


·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对于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有着许多的相关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中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形式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既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来解决,那么,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据此规定,移送管...


·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2)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认定适用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但并不代表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这要看罪犯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适用减刑的条件才行。因此也就要先对适用减刑作出认定,那司法实务中究竟要怎么来认定适用减刑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适用减刑 1、可以减刑的条件:...


·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盗窃的数额比较小或者偷窃一些小物品的话,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不过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要是抢劫罪里面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比较小的话,其实,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您知道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小量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