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投资或是开店时,通常都需要向他人借取资金,借取资金的时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对于双方而言就是舅父泽恩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与它们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有哪些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债务
  
  债权概念:
  
  (1)会计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经济意义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3)债务工具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债务的概念分为两种:经济概念与会计概念,金融是债务通常的工具。债务就是要求别人还债务的权利。通俗来说,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就是:被借钱与借钱,所以债权人可以让债务人还金钱。如果对“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有不理解的,可以咨询律师!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出借的相关问题,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商号出借? 商号出借是指商主体将商号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与他人...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


·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如何保护网贷的借款人
      网络贷款其实主要指的就是P2P,其中也是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而很多时候就会出现借款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这对出借人来讲利益是会受到很大的损害。那在网络借贷当中应该如何保护出借人的利益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保护网贷的出借人 1、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追讨欠款的办法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在生活中因为债务纠纷而导致导致了导致官司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掌握一...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2023
      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


·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
      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一)单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一起去借债。2、接到的款项,都是为其个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


·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个人债务规定是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的来进行偿还,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个人债务离婚后也由个人财产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


·企业经营异常罚款多少钱
      会罚款3万元以下。具体罚款多少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工商局判定,不过一般是不罚款的。通常一些城市会罚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工商局要罚款一万,这个款应当公司支付。《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
      一、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是否合法?夫妻离婚存款转移显然是不合法的。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