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会给社会的治安的秩序造成影响,所以司法部门是一定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的,那么在做出处罚时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定罪,如果证据充分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


·犯罪未遂的处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处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
      无预售证销售会引发刑事责任吗?一般不会引发刑事责任,可以以行政处罚处理,但涉及到诈骗行为的,并达到立案标准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 ...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


·什么是行政处罚和刑法的折抵?
      什么是行政处罚和刑法的折抵?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定,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切受到处罚的依据也是存在差异的。但是根据司法实际,行为人的行为通常不止触犯了一种法律规范,若行为人同时触犯了行政以及刑事法规,是否可以按照行政处罚和刑法的折抵的规定进行折抵呢?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满足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另一方面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只有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构成强奸罪的一般被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


·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么?
      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么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因其犯罪成立的要见是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被制止或者主关停止该行为,则为故意杀人未遂或故意杀人中止,因此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二、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防卫过当的故意...


·检察院刑事抗诉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刑事抗诉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


·聚众斗殴只是拘留的吗?
      聚众斗殴只是拘留的吗?聚众斗殴的拘留,既可以是刑事拘留,也可以是治安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就是刑事拘留。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