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
  
  
  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无论行为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款直接将“入户盗窃”行为规定为盗窃罪的一种情形定罪处罚。
  
  
  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入室盗窃肯定也是依法按照刑事案件来处理的,但一般的入室盗窃案件也得房主自己先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才行,而且,不要因为在事发之后小偷没有偷到任何东西就不计划到公安机关报案了,对入室盗窃的这种行为是不能姑息的。因为入室盗窃会引发的其他恶性刑事案件是显而易见的。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
      一、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 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


·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虚假诉讼法条的规定是刑法当中的307条,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来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的话,已经严重的妨碍到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以及司法的秩序,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相关有期徒刑,单位也会构成此罪。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提起上诉...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者玩忽职守追诉期是多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


·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缓刑适用的标准是什么
      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要想同时适用缓刑,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我国对适用缓刑的对象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要求,自然就是不会被判缓刑的。那究竟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


·什么时候择一重罪数罪并罚
      除了以下的数罪按一罪处理外,其它均按数罪进行并罚:实质的一罪。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法定的一罪。指本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数罪,因某种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将去规定为一罪的犯罪形态。判断的一罪。是指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


·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
      要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对罪犯判处缓刑的话,对于罪犯来讲这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具体说到聚众斗殴罪,您知道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全然都没有机会参与到刑事审判的过程当中的,有些社会反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包括生活中有些民众自己就有亲自到庭旁听的这一种经历,除非是当前的案件符合了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不能够公开审判的话,那除了案件有关的人员,其他媒体朋友包括公民是不允许参加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告诉才处理刑诉法包括什么类型?
      告诉才处理刑诉法包括什么类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