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赠与合同撤销时间有没有要求?
  1、有的赠与可以撤销,有的不可以撤销,不管多长时间。
  2、不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3、可以撤销的赠与,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包括:
   (1)在赠与的财产“转移到受赠人名下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已经转移到受赠人名下的财产,在赠与人“发现有可撤销的情形之后”“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是自发现可撤销情形之后“6个月内。”
  4、在赠与的财产转移后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四、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赠与合同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一般是一年之内,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提出撤销,就需要在具备撤销条件6个月内。如果老板给员工奖励了房产,发现员工是弄虚做假编造的业绩,贡献失真,那么老板行使撤销权要尽快,虽然是1年之内有效,但是越早处理越有利。


·已经签订的合同毁约是犯罪吗
      已经签订的合同毁约是犯罪吗单纯合同违约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有欺诈等情节,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责。双方签订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犯现行法律法规,合同即是有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条件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条件(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不 存在原合同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对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 ...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购买方违约的1、销售方:取得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可开具专票或普票。2、购买方:超出合同金额支付的违约金,可计入购进货物、服务及相关资产成本。(二)、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销售方违约的1、购买方...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
      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提交三个月通知是有效的,但对于存在违约的必须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2、在各类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一、旅游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旅游合同一般不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现争议,旅游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仅对合同内容作了相应地规定,那么,合作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同合同的内容一致。那么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就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作合同内容该怎么写 合作合同是在普通合同基础上...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民法典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