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了警方事故责任的认定认为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了警方事故责任的认定认为对方该进行赔偿,对方拒绝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应当弄清楚以下问题:1、
  被告人的确定,当事人应当明确被告人,如果发生事故时肇事司机正好是该车辆行驶证的车主,那被告人就是肇事司机;如果车主不是肇事司机的,那么可以将两人一起作为被告人告上法庭。2、 肇事者除了应当赔偿应赔偿的损失之外,对于当事人先垫付的损失也应当赔偿,如果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则当事人享有追偿权。起诉流程1、在明确以上两点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起诉了,起诉之前应当准备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这起事故的事实依据,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有着不同程度的意义,因此在一开始拿到责任认定书时就需要仔细看清内容,如果有异议的,要及时申请复议,如果有一方的车子因为这场事故发生了贬值或者损失惨重的情况,应该提交车辆损失证明,以及相关的修理费用凭证。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其他证明之前,法院都会相信交通队所出具的资料。2、然后当事人应该去法院立案,立案之后交诉讼费,等法院下达传票给双方,指定开庭的日期,在开庭之前有一个举证期,在这期间之内双方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原告方可以主张由被告方承担相应的损失以及诉讼费。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有交强险的话,可以用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两千元,但超过的部分将由对方承担相应的金额;如果原告想要告保险公司的话,应该明确对方的保险公司名称、负责人以及地址。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病历肯定是很重要的,可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在处理时就应该要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赔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赔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


·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
      最近一条新闻比较受人们关注,说的是某市有人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想起烦心事心情不好就趁着酒劲儿接连踹了小区里停着的11辆车,车主们发现后报警纷纷要求对醉酒男子进行严厉惩处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那么像这种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呢?为您分析一下。 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一、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个银行?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有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指定银行去缴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机关。所以,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到哪个银行,是由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机关指定的。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根据司法实践也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了解交通事故的案情,故此其书写的诉状一般也不能达到减轻自己的处罚的目的。二、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人身损...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 各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详询当地计生等部门。 例如:《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那么您知道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小轿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


·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驾驾照一次记12分。如果构成醉酒状态,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由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了解情况,最后的结果是发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赔偿责任标准,进行最后事宜的赔偿。这是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可以适用的。当然,详细说来,具体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如果所受伤害不大,一般就依据医疗报告和治疗所花费用的以及损害财物的维修费或...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