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有财产不随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属于个人,如果离婚情况出现婚前财产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而婚前存款作为婚前个人私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我国对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包括存款等,都受法律保护,只要有证据表明有关存款是婚前的,就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为了避免纠纷,在结婚前,夫妻双方都应该针对婚前财产公平公开坦诚的进行有关协议,这对夫妻婚后的生活或者是对离婚后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好处。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纠纷的双方决定诉讼解决纠纷的话,那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想尽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一)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 (1)当事人条款。若当事人为同一国家居民,那么就应当写明各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联系方式等;若当事人为不同国家的居民,那么除了应当写明上述情况之外,还必须明确其“居住国”名称。 (2...


·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了,然而这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根据调查显示,有不少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当然当事人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常见的个人借款纠纷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感兴趣的请往下看。 中小企业融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通常情况下,通过合法手段使合同无效后,合同中的大部分条例都会失去其作用,当然也存在例外的情况。那么,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一、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债务人如果被认定为诈骗,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一、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1、书面签订各类合同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以口头形式约定,一旦纠纷发生将难以举证。而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往往较高,《民法典》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会发给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则此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方面也是不会再受理案件,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债权纠纷。那现实中我们该如何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