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在先原则指的是,在存在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申请,在同一产品或者是相似的商品进行申请的时候,商标局先受理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另外一方的申请。专利的申请成为当代社会进行竞争重要依据,不少企业以专利的数量用以衡量自身的实力。但是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难免会产生竞争。对于商标的申请分为使用在先和申请在先两种方式。两个原则之间各有利弊,但是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即以商标注册申请之日日起开始计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申请在线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指的是,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面对同一个或者相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受理先行提出商标注册的一方。而对于后提交申请的商标注册予以驳回。而这种受理与否,驳回与否都是按照申请人所提出的商标注册的申请的日期来进行确定的,以实际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因此,也可以说是,商标局以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作为判别申请在先的依据。同时,根据我国其他商标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申请在先的原则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包括以下的几点:1.申请在先实际上是申请日期在先。实际上就是当事人在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书的日期。但是这种递交方式是不一定的,有人选择直接到商标局直接当场递交的,此时申请日期就是以递交之日。但是如果是邮寄递交的,此时以寄出的邮戳日的为准。当邮戳日出现缺损,不清晰的时候,此时以商标管理部门的实际收到申请日的日期为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相应的文件证明邮戳上面的日期的除外。2.当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时候,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提交相应的申请。但是双方提交的时间是同一天的时候,此时如果有一方已经使用的,另一方还没有使用的。授予优先使用的一方。但是双方均没有使用的,商标管理部门通知双方,自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时候,抽签决定。受理一方的同时,驳回另外一方。3.优先权:优先权是当两个当事人同一天提交申请的时候,拥有优先权的一方获得商标权。根据我国的《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优先权指的是以下的两种情况:(1)国外第一次申请,此后在我国进行申请的时候,将获得优先权。但是在国外申请完后,在国内进行申请的时候,前后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六个月的时候,将视为没有优先权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优先权仅仅发生我国与对方有签订想过的协议或者是国际条约的时候,才能够的成立。(2)如果在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过该商标的时候,在国内申请的时候,将享有哟选的权利。时间也是六个月。而其申请之日就是展出之日。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是非常专业、复杂的事情,作为申请人,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除了要搞清楚规定的申请条件、所需要的材料、怎么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知道这其中规定的原则是怎样的。那到底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1、申...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一、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


·邻接权不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说法正确吗?
      邻接权不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说法正确吗?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 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


·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商标权怎么取得
      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商标权怎么取得 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成为商标的所有权人,但是很多商标权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商标权归属不是很了解,经常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归属怎么确定 商标注册人获...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我国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品...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层次,若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