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刑事豁免权的特征:
  
  
  (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
  
  
  (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根据刑诉法第47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一规定,其不得援引该特权而免于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犯诸如诽谤、伪证、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该特权而予以责任豁免,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从而实现刑诉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之根本任务。因而,除非当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辩护律师不得主动放弃该权利。同时,该权利放弃如果导致其它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即使该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也不得放弃。
  
  
  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主要就在于刑事代理只能够维护代理的辩护权益,而辩护所涉及到的代理或者其当事人不一定能够参与。如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或者被判刑后的一些审判,代理人或者当事人自己不能够进行诉讼,只能够委托律师做辩护,而且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完全替代当事人本身。
  
  
  
  


·嫌疑人的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一、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 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尚未被判刑之前,满足法律规定的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那么如果是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可能判...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


·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刑事批捕期限是7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认定故意伤害罪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打架斗殴,更有人故意殴打他人,有时候可能是双方无意伤害他人,有时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那是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就构成犯罪,若需要对故意伤害罪进行认定的话,此时认定故意伤害罪注意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认定故意伤害罪注意什么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司法工作人员认为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被害人轻伤或重伤(包括致人死亡),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原则上只要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要结合不同的损害结果判刑,那其...


·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缓刑六个月一般是指罪犯被判处了缓刑,但此时缓刑的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内罪犯仅仅是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同时还有一些其他问题要格外注意才行,不然就有可能被撤销假释。那到底在缓刑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几种 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缓刑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


·诈骗罪被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判刑结束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能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分吗?
      诈骗罪犯在审前退赃,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条规有规定在何时退赃是会有减轻处罚轻重的标准的,那么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你简单分析一下,希望我的讲解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


·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是什么,犯罪主体是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私人信息被公布在网络上,有些不法的商人会利用网民的私人信息来用作挣钱的渠道和方式,但是由于网民的私人信息被泄露严重,国家对此颁布了相应的法律,那么泄露个人信息罪量刑是什么?犯罪主体是谁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解答。 一、犯罪主体的认定 出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