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要是去法院离婚的话,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夫妻关系了。而此时诉讼离婚可以说就是唯一的途径,但最终也不代表就必然可以离婚成功。毕竟要法官作出离婚判决,首先是建立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其次还要求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也就是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最终才会判决离婚。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如何争取财产? ?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分割,仍然归原所有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出轨方有过错,如果出轨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1、? 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了,同时也属于必须要处理的事情之一。而实际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


·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所以如果配偶一方如果吸毒,另一方则会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久而久之,夫妻感情也会消失殆尽。那么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下面是对这个问...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当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可由物抵充抚养费,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二、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我们看到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一般会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很多时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都是与离婚同时进行的。于是,有的人就在问了,要是夫妻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想法官最终判决夫妻离婚,则就必须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行,而此时判决离婚的标准其实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标准,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大家都觉得开心的事情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您都觉得开心的事情,特别是嫁给了军人,毕竟军人对于我们而言,他们是我们的家园守护者,他们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能和他们有一段美好的姻缘让很多人对其充满向往。但是,结婚不是过家家,我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走向决裂,那么如果走到这一步,男方是军人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有...


·如果是想在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如果是想在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向法院起诉,重新判定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一般都会考虑会使孩子更好的成长,让某一方抚养。如果孩子的年龄比较小,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顾,那么一般会跟着母亲生活。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夫妻双方每个人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