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一、商标驳回怎么办
  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应搞清楚驳回的理由,如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
  商标被驳回是否因以下几点禁止性规定的要求:
  1、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等禁用条款;
  2、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构成同他人已初步审定的商标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他人已经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下:申请商标的类别同他人已经初步审定商标的类别相同,并且所使用的商品同他人已经初步审定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即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构成同他人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权利相冲突。
  3、申请注册商标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相冲突。同样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先:一是申请商标的类别同他人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类别相同;二是申请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同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即只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构成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权利相冲突(如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构成这种情形则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4、申请注册商标是否与被注销、撤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注销和撤销不满一年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不予注册。
  驳回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上载明驳回理由,如与在先权利冲突,还附上“引证商标”,既在先注册和在先申请商标的基本情况。
  实际情况中,很多申请人对驳回复审的程序不熟悉,故可委托当地的商标事务所(公司)办理》当然申请驳回复审也应交纳规费。
   二、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商标驳回怎么办?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话,那么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必须要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但前提是要搞清楚驳回商标申请的理由具体是什么,否则的话也不好做出下一步处理。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我们在阅读书籍、下载音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行为是否对他人的著作权造成了损害?法律中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究竟哪些行为才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主要是事由、时限以及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此外,依据...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如果不涉及到商标,只是作为经营的一种套餐名称的话,是不涉及侵权的。如果是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的是有哪些?专利权人可以不用对自己的创造过程进行公开;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含义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实施过程中非常的技术重要。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意义是技术可以给许可人生产使用但是专利权仍然归专利权人,专利许可合同是指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专利的费用也是由许可人出,专利权也是归被许可人,这就是二者的区别。专利申请许可:将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申请...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与复制通常是联在一起的,复制的目的是发行,发行是复制...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版权在我国被称之为著作权,版权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商标权、专利权并列为知识产权的三大模块。那么您知道世界各国进行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也就是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1、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那么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一、专利无效...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商标方面也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商标侵权的情况而选择撤销注册商标申请。那么,如何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呢?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是由个人或者相关单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而进行裁定。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关于商标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