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侵占罪怎么判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什么是侵占罪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涉及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这些财物包括代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2、需要注意一下构成侵占罪的要件,对于犯侵占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的话必须是故意,且行为人是带着非法占有的目的的;侵犯的客体有限制,是代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最后就是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是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且行为人拒不交出。3、同时,对于侵占罪,是属于自诉案件,刑法明文规定了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来看,“数额较大、拒不交出”自然是财产受侵害方与行为人进行了交涉而遭到了拒绝,因此才提起的诉讼。如果行为人将侵占的财物归还了的,自然是不存在构成侵占罪的说法。二、侵占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犯侵占罪的,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依法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数额巨大的,或者是罪犯具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话,依法判处两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侵占罪立案标准侵占罪能否立案,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构成要件,其最主要的就是数额的标准,因为法律规定的只是一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作出规定,司法实践当中大多是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定。对于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行为人侵占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无劳动能力人的财物;侵占他人重要生活资料;侵占他人财物肆意挥霍从而造成受害人严重损失的;受害人报案后经公安机关劝阻仍然拒绝归还的以及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的。
  
  
  


·抢劫故意杀人罪怎么界定?怎么判刑?
      抢劫故意杀人罪在当今社会中被视为穷凶极恶的罪行,当人们遇到了这样的不幸,我们都希望罪犯能够被绳之以法。那么这两种罪行的具体接线是什么?能不能合在一起审理呢?又该该怎么判刑?今天为您盘点相关问题,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可以并罚吗 应当并罚。 区...


·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年关将近,也是很多诈骗分子的活跃高峰期。诈骗分子提供各种手段,包括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等等,使得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继而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使得不法分子得到不法利益。这在刑法上已经构成犯罪,即诈骗罪。那...


·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
      随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本身就是属于道德的一种沦陷,现在不要说是捡到他人的物品主动归还了,有很多人甚至会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东西占为己有,在物品真正的所有者向其索要的时候,反而以各种借口不返还给当事人。对于物品真正的所有者来说,肯定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一、在我国关于侵...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被行政拘留的家属可以会见和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知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


·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对于杀人、强奸这样的恶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查明犯罪事实,落实证据后,通常会对其处以死刑。在我国的死刑制度中,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这两种。法院一审做出死刑判决后,被告不服的,可以发起上诉。经过最高法核准后,死刑予以执行。那么,死刑立即执行的时...


·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行为中有一种就是相关人员对犯罪分子进行包庇保护,这样的行为与包庇犯罪存在相似之处,因此也让不少人无法区分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接下来,我们总结了这两个犯罪之间的不同之处,来为您做一下区分。 一、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一)犯罪手段不同 包庇罪通过作假证明、帮...


·妨害公务罪可以保释吗
      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情节,妨害公务罪也可以保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必须判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一定会判刑吗?1、被批捕后也不一定就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


·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判刑
      一、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完善,法律对案件有一个追诉时效机制也越来越明确和细化,现如今刑法修正案都颁布到九了,很多人会疑惑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相关案件的追诉时效作了详细的列明。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一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决...


·刑事诉讼法拘留后24小时内要采取询问吗?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后24小时内要采取询问吗 法律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