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刑,是法律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它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犯则是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我国,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2、死刑犯,是法院依法律为准绳,以罪犯嫌疑人的所犯下的罪行证据剥夺了他的生命权。但是,夺取的只是他的生命权,他还应该拥有其他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执行前不许对死刑犯进行虐待)、申诉控告检举立功权、遗产继承和处理权、会见亲友权、尸体器官处理权、生活保障权、被执行人道权等。3、为死刑犯进行辩护的意义:除了保障死刑犯生命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法律的公正,从犯罪原因来分析,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一般而言,犯罪的发生,是个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强调死刑犯的权利,反映了犯罪的一种社会责任。也表明社会应承担一定的义务。不少死刑犯的犯罪,除了自身原因外,也是多种客观社会条件产生的结果,如制度的不健全、经济的贫困、失业、教育的缺乏等等。不能把死刑犯的犯罪行为全都归为犯罪人个人。依此观之,人道地对待死刑犯,保障其应得之权利,也是社会对自身缺陷的一种反省。4、防止冤假错案:确实的给死刑犯嫌疑人提供辩护,保障公诉与审判的正确性,防止造成冤假错案,如:20年前的内蒙呼格吉勒图案,21年前的河北聂树斌冤案,都是没有确实保障嫌疑人的权利造成的冤假错案,那时的案件处理许多都是遵循有罪推定(有罪类推)原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改革,我们国家的法律在审判罪犯嫌疑人倡导“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如果没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5、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无罪推定理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因此,死刑嫌疑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是基于法律赋予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律师也是也是为当事人委托应尽的职责!综合上面所说的,列刑犯在执行之前都是必面要按排律师为其辩护,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也会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保护当事人,所以,死刑法也是有保护人格的权利,最主要的就是为了防止冤案的产生。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相关分类有哪些
      我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不仅危害我国的经济政治秩序,侵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侵蚀社会风气。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种类、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下文中,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中国刑法分类。 一、刑法的含义 1、刑法是规定犯...


·一般限制减刑的死缓犯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官在对罪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时候,其实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做出限制减刑的决定。不过限制减刑并不是说就不能减刑了,只不过在减刑的时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而言,那一般限制减刑的死缓犯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会判几年
      诈骗罪,从字面上看,就是骗取钱财。之所以入刑,是因为诈骗行为本身就违法,再加上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维护私人的财产所有权故而入刑。实务中,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不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也就不能对诈骗行为定罪处罚。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


·索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一般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被查到,首先是开除公职然后接受相应的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犯罪起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
      一、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1000到3000就可以判刑。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


·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会有案底么?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会有案底么?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