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收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所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是要平均分配的,共同债务也是要有双方各偿还一半的,所以,在对于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当中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那么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边界在哪里?它们有何不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二者之间的不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点不同,第一个是责任的主体不同,第二个是整个债务的性质不同,把握到了这两点区别,就把握到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边界。一、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责任主体不同。1.简单来讲,就要看这个钱是由谁欠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来讲,欠钱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夫或妻任意一方,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借来的钱是用于家庭的生活,或者是投资等等。此时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就算是在欠款的协议上写的一方的名字,但是由于另一方也是知情的,所以这个债务需要两个人共同来还清,责任主体是两个人。2.而对于个人债务来讲,是完完全全一个人的名义向另一方借款,并且是完全用于个人的消费或者是其他支出,于另一方完全没有一点关系。此时,另一方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也是不知情的,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个债务就可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个债务是不需要另一方来承担的,自己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了。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连带性不同。1.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来讲,连带性是可以连带到两个人身上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或妻任意一方都有责任。对于这个债务进行清偿,不管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都需要一个人的财产来清偿这笔债务。如果是离婚的话,双方对于这个债务每人付一半的责任。2.那么对于个人债务来讲究与另一方没有关系了,只要自己对于这个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了。属于个人对于债务的履行,而不涉及另一方,因为这个债务本身在产生的时候就是完全应用一个人,是一个人的名义作出的,另一方如果对此还承担还债的责任的话,那么就太过不公平了。3.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之内,对于债务的私人约定是没有办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不知道这个婚姻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追讨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在签订的时候已经知道的话,就不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只能向签合同一方进行追偿。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究竟是什么意思,两者的区别都有些什么,以及边界在哪儿的问题。
  
  
  


·拖欠的抚养费补吗,抚养费标准数额怎样衡量?
      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一种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定期足额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对于逾期不缴纳的情形,一定可能户上诉人民法院,此时,法院会判决拖欠的抚养费补吗?一、拖欠的抚养费补吗?对未成年子女而言,其父母是负有...


·如何完善天使投资协议中的股权风险规避条款?
      如何完善天使投资协议中的股权风险规避条款? 一、股权投资过程中有哪些风险? 股权投资是风险游戏,不承担风险便没有回报,所谓的一夜暴富多是财富故事。所以投资者在狂热之余,需要的是冷静,更需要的是思考投资的风险问题。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下列问题: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有什么后果?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有什么后果??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后果首先是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若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就会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具体来说,若是满足以下条件,就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


·个人吸收存款达到多少称为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


·债务免除有哪些要求
      在生活中,一说起债务就会感到头疼,大家都知道债权人是可以决定自己的债务的,在单方不违法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债务的,如果债权人要进行免除需要什么要求呢?一、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有效的债权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要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如果是用无效的免除债务人的欠款,是没有用的。二、债权...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您知道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
      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一、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