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买房后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也得建立在开发商首先有大土地使用证,开发商也有义务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了之后就马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过,现在有少数省份是把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了,业主只需要办理不动产证就行了。
  
  
  


·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一、母亲的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母亲的土地女儿不可以继承,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


·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了解过征地标准的一些相关内容以及规定之后,我们可能还想要了解一下征地的程序,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根据相关的部门规定,征地程序应该按照当地的政府规定具体来实施,详情请看下文。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1、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设区的市人民...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全国各地的发展不可能是只注重于省会的经济面貌建设的,省财政收入都是建立在由本省直接管辖的其他各个城市,包括乡镇的发展都是齐头并进的才是正常的状况。因此湖南省的永州市最近几年来在公共交通,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工程的建设上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下...


·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现实中,用房地产进行抵押的,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这主要还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登记肯定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单位和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凭其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房地产企业中。这中间,会涉及到不少税费,那么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学习下吧。一、土地使...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单位或个人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土地使用证没有到期,原土地使用权人却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想拥有土地使用权了,这时就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因为,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当地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所以在羁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那些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发现了的话也会临时的进行异地羁押的。但是目前相关法律当中其实对公安机关异地羁...


·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赔偿行为叫做民事赔偿,我国对这类赔偿中的相关受害者有着比较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应的赔偿地一般设立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注册地跨省变更需要哪些步骤?
      公司注册地跨省变更需要哪些步骤? 公司地址变更是公司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有哪些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2017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