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本案10%))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2、赔偿系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如果对方全责,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大部分保险不看现场的,忙不过来),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
  
  这时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比如4s),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
  
  假如对方没有跟你一起去修车的地方并付钱,那一定要记下对方详细资料并确定为真的,因为你修好车以后,必须让对方来垫付修车费用,你再给他修车发票和定损单,这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费时、费力。
  
  如果是你全责,那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处理流程参考对方全责(主要还是个看现场、定损),当然,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对方,该垫付的时候就垫付,反正最后保险公司都会认账的。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就是先将事故车辆停下,之后当事人最好要将现场保持好,然后对伤者和钱财进行抢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移动的时候要表明位置避免交警勘察的时候出现错误,最重要的就是要报警和拨打120了。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


·有关交通事故的处理的时效
      有关交通事故的处理的时效,有如下的规定:第一,关于扣留车辆的处理的一个时限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机动车辆或者是非机动车辆的时候,应该在当场就直接出具凭证,并且告诉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时间之内,到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的部门去接受处理,并且还要在三十天之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辆的一个...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 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


·醉酒交通肇事如何认定
      一般认为,醉酒交通肇事成立在客观上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点:第一,行为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水上交通运输中的各种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等。第二,必须发生重大事故,且“重大事故”必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中华...


·社会抚养费交一次是否就可以?
      社会抚养费交一次是否就可以? 不是只要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规定而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都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


·甲方赔偿的违约金交增值税不?
      甲方赔偿的违约金交增值税不?在经济业务往来中,一方因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往往会付出一定代价,即支付违约金。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则作了更详细的解释,列举了包括违约金在内的一系...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专门作出了认定标准的。而这也可以说是区分不同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实践中交通肇事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这个时候就是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那究竟2017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


·交通事故后的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怎么做(一)交通事
      交通事故后的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怎么做(一)交通事故后遭对方起诉,我怎么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到对方的起诉,如果给车上了保险,那么可以把保险单提交给法院,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的被告,法院会同意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规定,如果共同被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的,法院要通...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