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我国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第114条,该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该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体现了违约金的赔偿性特征。同时,《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此可知,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其功能在于保障合同能够按约履行,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当事人给予救济,是对守约方的救济。现行《合同法》总则部分并未对违约金行使予以限制,而在借款合同分则部分,第207条所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条规定显示了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但该条并未排斥违约金等其他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可以说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两种方式并行不悖。同样,合同法将民间借贷条款列入了借款合同分则中,同样证明民间借贷在违约责任方面可以参照适用借款合同。因此,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以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应属可行。二、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1、 违约金数额的问题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违约金上限的问题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有的书面合同,哪怕就是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得取决于约定的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了。特别是在民间的借款合同当中,违约金的约定有可能早已经超出了银行的最高利息,大家最好也是选择正规的借款机构,一旦是高利贷,给自身带来的麻烦也是后患无穷的。
  
  
  


·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一、社区跟单位借电脑怎么写借条? 借条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


·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债权人追债时应注意什么
      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债权人追债时应注意什么 一、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 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日前,听闻不少名人去世,却留下巨额债务给妻子,而其妻子只能惊惶无措、无奈偿还丈夫留下来的债务,收拾丈夫留下来的烂摊子,那么日后,夫妻双方如何才能避免收拾这种烂摊子呢?那么首先,我们得来先明确哪些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第一,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借了钱,留下了债务,比如说:妻子向别人借了钱...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的风险定义、分类及其防范措施是什么 委托贷款从字面的意思上看,就是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将其放在银行的存款依据委托人意愿借贷给他人。这种操作看似对银行方面没有风险,还能带来额外的资金沉淀。但是实际则不然,其实内藏了一些风险,下面将对委托贷款的风险进行解释分析并给出防范建议...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是否算共同财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婚前父母给子女的财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是属于个人婚前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在如今的生活中超前消费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很多时候我们一次性拿不出钱来消费就会选择贷款,这也是如今很多收入不高的人群很乐意去选择的方法,贷款一般情况下要有抵押或者担保,办理手续签订合同之后才能取到贷款的钱,那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有成功的话,那为了避免损失,您就要注意解决该纠纷的法定时效了,那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下...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