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 这些原则具体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保险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离婚时不管是通过协议还是诉讼的方式,分割共同财产都是需要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原则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是不遵守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那么不仅分割不会对民事主体产生约束,同时相关的审判人员,诸如审判长、律师等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怎么写? 起法院起诉,最先开始要做到事情就是写好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证号码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一、结婚未领结婚证能要求退彩礼吗?
      一、结婚未领结婚证能要求退彩礼吗?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改变监护权。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另一方要求可以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就是拿出证明下列情...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


·起诉要抚养费要多久会开庭?
      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抚养费就成了最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是由双方进行协商按照给予方的工资比例计算的,但后续可能会出现给予抚养费一方拒绝给予抚养费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通过上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起诉要抚养费要多久会开庭呢? 一、起诉要抚养费要多久会开庭 我国法律并...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列事情的处理,那么,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的就是自己是否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只要自己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处理,就会获得很好的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


·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


·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一、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与孩子抚养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


·一、老公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老公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是重婚罪吗? 丈夫和别人有了孩子也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私生子并不是判定重婚罪的关键。重婚的类型主要是: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