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1、私下变卖;
  
  2、转移房产;
  
  (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
  
  3、伪造债务;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
  
  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二、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6、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在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综上所述,虽然是夫妻所有的共同财产,但仍然也是得到法律的保障的,如果一方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转移,隐匿财产的,那么损害到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离婚诉讼的时候,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不存在申请分居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取得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的离婚...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


·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的情况可以出现在各种情形之中,因此处理时的判断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在夫妻婚内赠与的情形,您都有许多探讨,那么不少的人就问了: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为了帮助您解决该疑惑,下面,就由为各位做具体的分析。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的种类 ...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夫妻双方在遇到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时往往很难协商成功,这时候就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


·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这个是一种感情和责任 就算是净身出户也要负起做为母亲的那份责任。二、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离婚时属于过错方的可以少分共同财产。至于净身出户,除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可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抗诉,而受害人又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二、重婚形式1.法律...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了哪些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