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没有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没有超过十五天(其中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下面条款也是不包含公众休息的节假日),原来的工资照常发放不因事假影响。
  
  2.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已经超过二十天或者一次性事假的请假时间超过十五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发放。
  
  3. 公司的员工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向公司提出请事假,如果全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三十天,那么超过天数的工资按照请事假员工的原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发放。
  
  4. 如果员工一年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起来超过六十天,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将不予以发放(即停发全部的工资)。
  
  5. 如果员工没有经过请假允许而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或者是请假的时间到了没有继续请假而过了请假时间不回归工作岗位,以上两种情况按照旷工处理,旷工在六天以下扣除员工矿工这几天的工资,旷工在七天以上的应该扣除本月的所有工资。
  
  二.有关事假工资的基本事宜
  
  1. 事假期间的工资是将请假员工的基本工资折合成每日工资(每个月按照21.5天计算,因为包含公众休息日等)计算发放,算出后尾数四舍五入。
  
  2. “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的总和是指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技术职务、岗位工资的总和是指机关工人;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的总和是指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请假员工在请假期间按比例收取工资,可以继续享受除了年终全勤奖金和岗位津贴以外的其他补贴和待遇。
  
  4. 员工因为私事而请事假出国,在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刚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实习期间请事假不满两个月,实习工资照常发放。请事假超过两个月或者更多,从第三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工资,并且延长员工实习的时间。
  
  6. 员工在探亲的假期内如果发生了其他事情需要延长假期,要提前向领导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执行。
  
  7. 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限满了,因为自身的原因还需要继续请事假的,要提前向领导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执行。
  
  8. 员工请事假的时间超过六个月,超过的时间不能算在工作年限里。
  
  9. 员工在一年内请事假的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天,不能享受本年的员工休假待遇。
  
  10. 员工旷工或者是出差,请事假时间到了期限不回到工作岗位,连续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是一年累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可以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里面的规定条款与员工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按照各公司规定执行。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


·月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对于大部分劳动者来说,工资都是按月发放的。正常情况下,我们对工资没有异议,但是如果我们有请假就会扣除相应工资,这时我们就要弄明白月工资计算方法了。一旦发现不对的地方,我们可以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那么月工资是如何计算的?针对这个职场小知识,我们来给您具体说一说。 一、月工资计算方...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颁布正式施行的。这意味着我国的工伤制度开始成熟,是我国广大劳动者的福音。而公务员是一种较为容易收到工伤的人群,对于工伤制度的相关了解就尤为必要,下面本站的我们将带你充分认识“国家公务员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 公务员受到工伤的认定...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
      一、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


·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员工之间因为工作上的琐事争吵甚至出现动手打架的现象并不鲜见,但是毕竟打架斗殴容易出现人员伤亡并且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公司为了自身的形象在员工出现斗殴的情况时会选择开除员工以降低影响。那么,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一、开除打架斗殴员工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公司开除打...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而按照《...


·领取工伤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怎么写
      领取工伤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怎么写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什么情况下公司才能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劳动的企业工作。企业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劳动是指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外派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如下:各单位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