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等转让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转让内容。
  
  1、公司原是由甲方股东 、 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把 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工商执照以及章程等相关文件、材料、证件等全部变更、移交给乙方名下,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后依法享有 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及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等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等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整体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元(¥ )。转让价款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全额交付甲方。
  
  三、资产交接明细和范围。
  
  1、公司经营场所系甲方租赁所得,公司资产不包含土地及建筑房物;甲方应将与厂房所有权人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转交乙方,乙方享有甲方在《厂房租赁合同》中的同等权利。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债权债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等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甲方享有。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他人对甲方、公司或乙方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措施要求任何权利的话,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乙方承担。
  
  五、税收负担。
  
  甲乙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归己方实际应缴纳的税金等。
  
  六、权利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应向协议相对方支付中止合同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负担守约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等。
  
  2、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中提供的全部证件、材料等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3、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日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需为乙方指定人员。次年办理证件年审、更换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履约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2、公司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评书;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
  
  4、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附则。
  
  本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
  
  1、姓名:
  
  2、姓名: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在转让公司之前,最起码是公司的绝大多数股东都同意对公司的转让,受让方在此之前恐怕也对公司各方面的情况都有了非常详细的了解。主要是转让公司之前需要做的一些准备工作非常的多,至于公司转让合同也就非常简单了。对公司的转让因为涉及的转让费用非常的高,为了避免争议,可以让律师起草合同。
  
  


·企业名称音同字不同侵权是否成立?
      我们在购买某一种商品的时候会偏向比较有名的品牌,但是在鱼龙混杂的市场上也总是会混入许多“山寨”产品,这些产品不仅质量差而且细心的人会发现该产品企业与驰名企业虽然有文字上的差别却读音一样。那么,企业名称音同字不同侵权是否成立? 一、企业名称音同字不同侵权是否成立? 企业名称音同字不...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创立之初最重要的一项步骤,就是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登记。并且我国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规定的,以往由于注册资金的门槛过高,使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都打消了创业的想法。但是新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对注册资金的问题做出了很大一部分的调整。下面我们就为...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一、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是允许倒闭的。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开放式基金的管...


·一、股东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
      一、股东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在清偿了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继续存在,股东不得撤资,更不得瓜分属于公司的财产。想退出的股东,可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价转让,或者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股东退出。如果不愿意...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现实...


·国有全资企业购买股权可以高于评估价吗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待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技术创新的重视以及加速促进技术成果的转换运用,各地都相继推出了鼓励技术出资,特别是以专利权技术出资的政策。但是由于技术不同于实物,对其允许出资的范围、权属确定及手续均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公司...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需要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是一个集体,免不了需要一些规矩才能更好成方圆,对于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怎样去制定,又有着什么意义,什么优点,不仅仅作为公司管理层需要去了解,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了解它践行它,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偏重于...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一、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