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一、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股权转让短期对公司是有好处的,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增加一笔投资收益.短期对股价有一定影响.如果经常出卖股权.这公司并不是一家好的企业.对自己的经营已没有信心!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二、个人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4、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
  
  三、企业股权转让要交纳的税种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对于公司而言,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没有什么好坏之分,这是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当股东产生了股权转让的这种想法之后,其他股东也没有权利强行不让当事人转让股权。如果公司的经营非常的不好,股东也不能通过股权转让的这种方法逃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股权转让要理智的看待。
  
  


·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法人对于公司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法人在公司的正常运营中将会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确保公司能顺利的发展,对于旅游公司的法人的责任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如果要从事一些经营活动的话,肯定是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等。公司内部是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经常由他人替代,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相关的责任是什么样子的,她们想知道。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


·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
       一、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 一、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


·一、提辞职以后公司可以随时叫你走吗?
      一、提辞职以后公司可以随时叫你走吗?可以,提前30天辞职,如果是口头提出的没有书面辞职申请,应该提前让你走是不合理的。有正式劳动合同需要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报告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


·公司法发起人协议的格式什么 其实公司发起人就是指公司在刚刚
      公司法发起人协议的格式什么 其实公司发起人就是指公司在刚刚创办的时候,有多方共同投资。在创办的过程当中,各发起人各司其职,共同为公司的创办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由于公司在发起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发起人必须通过具体的协议来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 一、私募基金认购费 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购费...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二、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注册公司时是一个人,有可能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些都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那么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变更的手续及流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