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最新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有几种方式?
  
  (一)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单位辞退员工。
  
  2、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
  
  3、单位合法辞退员工。
  
  在不同的情况下,对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违法辞退的时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经济补偿金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
      我国的劳动合同具体分为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实际解除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吗?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相关的部门的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认定的详细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在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那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很多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受到伤害,有些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么进行工伤认定就是一个重要过程了,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问题也成为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工伤认定的流程和赔偿标准略有不同,下文主要介绍上海上下班工伤认定流程和赔偿标准。 一、上海工伤认定流...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


·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


·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有哪些?我们对建筑工程并不陌生,比如房屋建设、公路建设等等,那么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有哪些呢?通常在建设工程中会考虑很多因素,环境因素也是必不可少的,工程质量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这是不容忽视的。下面请跟随我们的脚步继续阅读。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 ...


·辞职后的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辞职后的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本上的,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一、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公司与劳动者约定除法律规定的两类违约责任之外的、由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违约责任,至于双方约定由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未做限制。所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可...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