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一般都会采用协议离婚,一般是到了协商不一致的时候才会在法庭处理离婚事件,解除婚姻关系,料理财产继承等事件。夫妻双方是可以选择离婚事宜的方式的,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民政部门,当其中一方决定应当由法庭来判决,就可以到法院处理涉及到的相关事宜。然后由一方作为原告,去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自己起草起诉状。2.当原告在写起诉状时,就要写明双方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的情况、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并且表明需要法庭裁判的诉讼的要求(比如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上诉的诉讼费的分配安排等),还要向法庭提供离婚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的相识时间、结婚时间、子女的出生日期、刚结婚时的双方感情状况,以及在提起诉讼时的感情状况等)。二、证据提交:接着就是要准备结婚证、双方的财产清单等材料证据,将这些证据材料复印留底,诉讼状一式两份提交,当然还有这些证据的复印件和相关的诉讼费用。把这些提交到法庭的立案庭,以便立案。三、等待开庭:1.之后就可以等待法院的通知,比如法院会通知被告方应诉(就是给被告方送达起诉的材料)、然后法庭给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准确的开庭日期便可。2.在这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比如子女的安排(到底由谁抚养,以及抚养费用的承担)、双方的财产分割等。3.这就是诉讼离婚的基本操作,在诉讼之后,即完成以上行为便会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具体的案件审理流程会有安排,双方必须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理,这就会涉及到平时的婚姻生活、子女如何抚养教育等问题。最后参与法庭的调节,最后陈述,签字,等待判决便可。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


·起诉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
      对于结婚不久的夫妻来讲,要是很久就要离婚,并且在结婚之前男方给予女方家结婚彩礼的话,那么此时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而彩礼的返还有一些具体规定,那起诉离婚彩礼返还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起诉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 关于彩礼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离婚财产平分应该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一个家庭的成立和解散都不只是两个人一张证书的事情,这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东西。当夫妻双方决定不再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他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有财产分配的问题,特别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分配问题总是存在争议,那么离婚财产平分应该怎么进行分配呢? 一、离婚财产怎...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孩子可以分到财产吗?离婚孩子不可以分到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


·2023离婚赔偿是一次性给完吗?
      2023离婚赔偿是一次性给完吗? 一、离婚赔偿是一次性给完吗? 不用一次性,但是一次性给完是最好的,也可以分期付款。离婚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构成重婚。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中国,重婚不仅侵犯了合法配偶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因为侵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那么具体来说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


·怎么判断分居两年离婚的?
      怎么判断分居两年离婚的?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 证人证言...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一、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1、我国法律关于重婚的规定 禁止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