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草拟起诉状:1.婚姻的双方,一般都会采用协议离婚,一般是到了协商不一致的时候才会在法庭处理离婚事件,解除婚姻关系,料理财产继承等事件。夫妻双方是可以选择离婚事宜的方式的,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民政部门,当其中一方决定应当由法庭来判决,就可以到法院处理涉及到的相关事宜。然后由一方作为原告,去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自己起草起诉状。2.当原告在写起诉状时,就要写明双方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的情况、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并且表明需要法庭裁判的诉讼的要求(比如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上诉的诉讼费的分配安排等),还要向法庭提供离婚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的相识时间、结婚时间、子女的出生日期、刚结婚时的双方感情状况,以及在提起诉讼时的感情状况等)。二、证据提交:接着就是要准备结婚证、双方的财产清单等材料证据,将这些证据材料复印留底,诉讼状一式两份提交,当然还有这些证据的复印件和相关的诉讼费用。把这些提交到法庭的立案庭,以便立案。三、等待开庭:1.之后就可以等待法院的通知,比如法院会通知被告方应诉(就是给被告方送达起诉的材料)、然后法庭给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准确的开庭日期便可。2.在这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比如子女的安排(到底由谁抚养,以及抚养费用的承担)、双方的财产分割等。3.这就是诉讼离婚的基本操作,在诉讼之后,即完成以上行为便会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具体的案件审理流程会有安排,双方必须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理,这就会涉及到平时的婚姻生活、子女如何抚养教育等问题。最后参与法庭的调节,最后陈述,签字,等待判决便可。
  
  
  


·刑事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知家属,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非婚生子与婚姻生子是一样的,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等权力。具体的一般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探视权是什么?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有效的;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离婚程序后,将协议备案存档,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述说有效。未经上述程序,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


·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您知道离婚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吗?当事人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就必须要写一份离婚起诉状给法院,否则的话是无法启动离婚程序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离婚起诉状格式的内容,供你参考。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但当法院判决下来后,可能会遇到有些人不在家或者不合作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财产分割?法院判离婚财产执行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法院判离婚财产执行怎么办? 1、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请求在一审的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有很多原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不一定抄家 所谓检察院抄家不规范,应当叫做搜查。搜查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必须立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地方,必须经过检察长批准。 搜查时必...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不被追回?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不被追回?离婚只要转移财产都是会被追回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子女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子女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对子女财产的条款是无效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安全负责。处置未成年子女财产,需要出具是为了子女学习,医疗,生活等必须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