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一、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优势是什么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1、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
  
  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因为股票价格其他影响有很多),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一)股债优势集于一身
  
  可续期公司债指赋予发行人以续期选择权,不规定债券到期期限的新型公司债券,介于传统债券和股票之间,且集两者优势于一身,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续期债券具有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股东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票息税前抵扣、避免摊薄股本等优势。
  
  业内人士介绍,本次完成簿记的浙交投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为3.6%,首期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为5 N,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发行交易所可续期公司债券,得益于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企业创新与监管创新,以促进市场发展,同时,企业自身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发行债券不仅仅是为了融资,而且通过公司在市场融资的便捷性,向市场展示公司形象与质量。此外,随着中国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投资能力日趋健全,资本市场产品日趋丰富,融资工具也在不断创新,这与国际融资大趋势是一致的。
  
  (二)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国际市场上,永续债券已属成熟产品,主要发挥对金融机构进行资本补充、为大型企业提供长期融资的作用。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8月底,国际市场上共发行永续债券4300余只,存续近2400只。我国永续类债券始于2013年,品种包括发改委审批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永续中票及证券公司永续次级债,除证券公司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外,发行人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集团。
  
  此次推出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条款设计、性质认定等方面基本上与国际、国内实践趋同,条款设定了发行人可赎回权、利息递延、利率跳升机制以及对分红、减资限制等条款,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可续期公司债券可计入权益。
  
  相较于普通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在条款设置方面所做的优化,为适应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具有积极影响。首先,可续期公司债赋予发行人到期选择权,有效延长债券期限,对部分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质相适应,缓解此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其次,符合条件的可续期公司债兼具债、股双重属性,可以作为权益工具入账,并作为企业资本金的有效补充,明显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有助于丰富企业债券融资品种,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一般在发行可续期的公司债券,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是有利于大股东的,但是对中小股东来说,还得分情况来讨论,并不是也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如果该债券的发行,造成了公司的股价下降,那么对于小股份的股东来说,就有着很大的损失了。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两年的时间。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 (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如何顺利地讨债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纠纷,其中大多数的债务纠纷都是由于不管债权人怎么讨债,债务人就是死赖着不肯还钱。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如何顺利地讨债呢?在讨债时,债权人经常会遇到债务人说没钱还债的情况,那么如果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借钱给对方时,要核实其是否有能力偿还,是否具有可抵债财产,万一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如果借款人有钱或财产,但拒不偿还,还提前转移了,可搜集其财产证据及财产转移证据的资料,然后侧重于诈骗罪向法院申...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借款这种事,每个人都遇到过,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可能是朋友。一般情况下,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写一张借条。借条是一种书面凭证,里面记录了欠款金额和归还期限。如果没有借条,当事人会容易违约。那么,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请看下文。 一、公司向...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怎样通过诉讼解决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怎样通过诉讼解决 一、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


·别人借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借条、转账记录等。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二)人证。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企业之间发生贸易往来,如果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可能会发生对方拖欠货款的事情。经过多次催收无果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提请诉讼之前,企业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可能产生管辖权异议,耽误维权的时间。那么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给...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而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决拆迁安置问题,那么在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公积金贷款钱多久到账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