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1、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二、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哪些证据材料?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方便受害人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人伤的一方是受害人,其可以主张医疗费用及误工和伤残金赔偿。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包括报案、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受理单据及支付赔偿金。如果存在肇事违法行为,肇事者自己承担赔偿,受害人索赔的期限最长是两年,这是走司法程序的前提下。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误工费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负责误工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负责误工费赔偿吗? 1、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需要主要责任人负责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分期付款买车要什么手续?
      如今很多人年轻人参加工作后,都会为自己购买一辆小汽车,由于其经济条件有限,选择分期付款的形式买车还是不错的。现在很多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都推出了分期购车,这样可以减轻购车人的经济负担。那么分期付款买车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分期付款买车要什么手续? 1...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劳动法》设立试用期的目标,就是给用工双方进一步的“选择权”。《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会涉及到签订合同、交付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等等流程,而其中有的人就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到钥匙,但其实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暂扣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房。而在我国,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时,法律中也对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


·淄博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淄博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但如果企业以“防暑降温费”之名行各种补贴福利之实,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则应按“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至于具...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如果有伤者在伤前就有的疾病的治疗,则和交通事故无关。这个可以在法院申请通过关联性的司法鉴定来确认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