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减少了,或者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变弱的话,那么要求减少孩子的抚养费就是正当的。毕竟,如果父母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怎么养活孩子呢?因此,父母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降低抚养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其离婚后,仍需要依法承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需要以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给付方本身无力维持其生活,即使他应负义务,也无法实际履行义务。为此,在实际履行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其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综上所述,即使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但之后因为客观原因发生了改变,比如孩子的需求减少、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比较困难收入减少,这些情况下降低之前说好的抚养费数额,其实就是理所当然的。但要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无故要求降低抚养费,这样做显然就会损害到孩子的利益。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钱分析之后可以退还的原因?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钱分析之后可以退还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一、婚后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也要看你们二人具体情况。在这之前,先要弄明白什么叫非法同居。如果同居二人,没有扯结婚证,且和其他人都没有婚姻关系,未婚之人居住在一起,也可以叫做非法同居,但这种同居是不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的。还有一种是,同居二人双方没有领取合法的结婚证,但其中一人或者双方都和其他...


·一、离婚协议分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一、离婚协议分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以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地域辽阔,地下埋葬着大量物品,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无主物,人们发现后应该及时报告给政府,并上交国家。日常生活中,人们挖到无主物被国家收回的情况非常多,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尚有空白。那么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这个社会...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夫妻中的一方需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样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


·分居三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三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吗?分居三年不算自动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六条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抚养期限、探望权等问题都需要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以避免双方以后就相关问题出现争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请看下文。 一、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主要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