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医疗费赔付标准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三、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台州工伤赔偿的项目也国家法律规定的所需要赔偿的项目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赔偿的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受害人的工资收入有直接的联系,如果受害人的经济水平较高,那么就需要面临比较多的工伤赔偿数额,反之则会减少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社会上有很多的人与用人单位只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其实只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没有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发生什么事情,那么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下面我们就以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为例进行简要说明。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第一,先...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这是许多建设承包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证明等。发包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也要有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管理、监理人员等。接下来,让我们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知识,供您阅读。 一、...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 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之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如果是工伤,应该可以评十级伤残。 如果是交通事故,要看恢复情况,恢复的好的话不一定评上级,恢复的不好可能...


·不同意调岗辞职有补偿吗
      不同意调岗辞职有补偿吗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说...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地下水的侵蚀、雨水的渗漏,因此,做好建筑物防水工程非常重要,有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避免给您的使用造成影响。要想做好也应当有相关的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下面为您介绍《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建筑防...


·眼睛工伤鉴定假装看不清楚可以么?
      一、眼睛工伤鉴定假装看不清楚可以么?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如果在鉴定的时候作假,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单位可辞退三期女职工情形有哪些?
      单位可辞退三期女职工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即使是三期,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的重要文本协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在很多的民事纠纷中,劳动合同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其实根据以下不同情形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或者是因工作而产生的职业病以后,通过一系列的程序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的相关鉴定,然后才可以申请赔偿,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工伤伤残鉴定书,那么申请补偿的时候就缺少一份最为有利的证据,所以要申请的鉴定,之后才申请赔...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我国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的情况,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符合国家的要求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对劳动合同进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以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算正式解除,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某些特定的责任和义务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