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一、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是: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三、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活动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虐待案,侵占案等。比如在有些诽谤案件当中,是受害者自己不懂得合法的维权方式,又或者受害者接受了犯罪嫌疑人的道歉,进而决定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司法部门肯定不会非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要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满足以下标准可以立案: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2、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刑法》第一百一...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


·刑事诉讼法中新的证据如何界定?
      证据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认清犯罪事实、做出公正判决的基础。刑事诉讼包括的证据有很多,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在法官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新的证据,对这些新证据进行认证是法官要做的事情。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新的证据如何界定?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事诉讼法中新的...


·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


·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吗?
      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吗?如果是私闯民宅可以刑拘的。法律中所指的“私闯民宅”是指有恶意企图的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都会给住户的人身财产有着安全威胁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所以,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叫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在《刑法》中定义为...


·刑诉法134条的问题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法规非常的系统详细,对于我们社会中所有能接触到的领域都有所规定,我们一定不要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我们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我们社会秩序的保证,我们对于刑诉法134条的问题应该有不明白的地方。 一、刑诉法解释134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自侦案件中逮捕的时限】人民...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刑事辩护...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国公民都能够在日常驾车的过程当中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说最起码能够很大程度的减少因为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好像现在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在造成交通事故以后,司机本人千万不...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
      不管是对怎么样的犯罪,首先要先对嫌疑人的行为作出了认定,确认构成了犯罪之后才能作出处罚。对敲诈勒索罪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罪名不同,实际的认定与处罚也不一样。那到底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