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苏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苏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计算误工费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的平均收入计算,苏州的平均工资每月是7300元,这样误工费标准就是每天340元。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由法院委托签定机构确定治疗终结时间。
  
  
  三、误工费方面的证据有什么?
  
  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苏州市民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辆撞伤的,如果自己属于无责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是病假工资,对于损失的部分其可以主张误工费。收入不稳定的,可以按照苏州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每天是340元。
  
  


·一、交通事故赔偿单位出具证明怎么写误工证明?
      一、交通事故赔偿单位出具证明怎么写误工证明? 误工证明 兹证明 ,男(女), 族,身份证 ,是我司(厂、店)员工,自 年 月入职以来,一直在我司(厂、店)工作,月工资约为 元。自 年 月 日发生交通事故以来,因其无法正常工作,我司(厂、店)未向其发放工资。 特此证明。 单...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
      动产质押就是将动产如名贵字画、汽车飞机等作为担保从而进行贷款融资的行为。很多公司或者个体都会通过动产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为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动产的交易。那么动产质押有何特点,动产质押又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动产质押...


·一、交通事故的索赔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的索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户籍、伤残等级、诉讼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抚养人年龄等因素综合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出租土地交什么税: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别人
      出租土地交什么税: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已经暂时租给别人使用了,这种出租土地换取经济收入的行为,也是属于一种交易行为,是要交税的。其中土地出租要交的税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它们的税率都不一样,具体根据交税政策的规定来交...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故了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故了,轻微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还好,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首先我们要知道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承担40%责任,首先要区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以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为主并结合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综合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批捕到期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批捕到期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


·认罪认罚从宽辩诉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罪犯承认自己犯罪过错并且主动接受惩罚的行为认定为认罪认罚,为了鼓励罪犯积极认罪专门设了从宽的制度并且尽可能为其减刑,而在国外也有类似的叫做辩诉交易的一种制度。那么,认罪认罚从宽辩诉交易的区别是什么?1、发展的背景不同“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长期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的体现,是...


·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车险快速理赔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