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需要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移送管辖使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作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犯规人员,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因为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而进行包庇,该做法严重危害了被害人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存在包庇情况,一旦发现会严厉处置。
  
  
  


·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变造货币“...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未满十六周岁,对绑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对因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负责。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非法集资100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100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1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期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不一定有罪; 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


·持刀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持刀入室抢劫中,持刀不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与普通抢劫量刑上没有区别,但是,入室就不同了,是一个加重情节,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将根据刑法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一、如何量刑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刑事自诉案件办理首先可以由涉案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受害方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 ...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扰乱信用卡罪怎么处理
      扰乱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量刑看个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罪犯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一、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