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贪污和受贿是我国近些年所打击的犯罪种类之一,随着我国廉政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贪贿犯罪,事实上,他可以分为两个罪,一个是贪污,一个受贿。
  
  而两者根据种类的不同,法定刑种类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及私分罚没财产罪。
  
  以上犯罪均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法律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细分,分为六种法定刑。而贿赂犯罪有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单位行贿罪等法定罪刑。
  
  而两者的构成又是怎样的呢?
  
  事实上,两者的客观表现有一定的相似性。
  
  首先他们都是侵害了国家的廉政制度,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他们多数是表现为国家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及挪用公款等罪名,他们和当事人的职务是仅仅捆绑在一起的。贪污是利用职务侵吞财产,而贿赂罪则是当事人利用自身的职务收受贿赂,或者有关个体或者单位为了通过当事人职务获取相关利益,进行行贿,他们背后都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背影。而他们的行为方式一般表现为作为犯罪。除了巨额财产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为不作为犯罪。
  
  而犯罪主体主要是包括两类人:一个是自然人(个体),另一类的是单位(群体)。
  
  两者的处罚也会有所不同,通常自然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拘役,管制,徒刑等,以及财产刑)而单位的处罚主要表现为罚金等财产刑,而对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时候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非纯正的单位犯罪均需要对主要的负责人员处以相应的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外加相应的处罚金。
  
  对于主体而言:
  
  自然人一方面主要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着相对应的职务可供牟利,我们称之为特殊主体。而另外一部分是一般主体,如在行贿罪中,他们大多数是一般性的人群,处于牟利而采用的行贿。针对单位类型的犯罪,如单位行贿罪,他们更多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而有些时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财产这类罪行。
  
  而从主观能动性而言:
  
  即我们常说的主观方面。一般而言,他们是故意构成的。行为人明知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有一定的危害,侵害国家的廉政制度。然而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产生。如果是过失,是不构成这类犯罪的。
  
  近些年,我国不断加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贪污受贿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因而,贪腐之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相关规定,希望通过阅读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刑法》第...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可以是无限额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二、罚金的具体种类有哪些?1...


·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
      一、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会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罪并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具有主体、客体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限定。只有符合了相关规定,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跟随我...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于强奸罪的处罚,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此时会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对强奸罪从重处罚,那么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从中处罚情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被混淆,然而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定罪量刑又是不同的,因此明确区分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非...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刑法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


·教唆未遂是共同犯罪吗?
      教唆未遂是共同犯罪吗?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唆...


·吸毒怎么判刑,吸毒如何处罚?
      随着社会发展的高速化与复杂化,涉毒犯罪的方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隐蔽。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年轻人涉毒是一种较为容易被涉及的犯罪类型。那么吸毒是否要被判刑,是否有罚款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带来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开您心中的疑问。 一、吸毒怎么判刑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的。1、对于吸毒...


·新刑诉法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涉及到金融案件纠纷的时候,有时候法院会冻结被告方的资金或者银行卡,这是我国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手段。对于被冻结方来说,自己的资产被法院冻结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是,资产被冻结并不是说就永远不能被解冻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新刑诉法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一、冻结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