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要约邀请法律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要约邀请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要约邀请是一种预备行为、当事人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这并不是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的理由。判断一个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意思表示不是看它在事实上处于什么阶段而是要看它的法律效果。对要约邀请而言,行为人并非一概无须承担责任,行为人在要约邀请中有欺诈等违法行为时,仍然要承担民法典上的责任。提出交易条件或提出交易条件保障的要约邀请,可以构成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这种要约邀请之所以是法律行为,是因为它依据邀请人的意志,在邀请人与受邀请人之间产生了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受邀请人是权利主体。这个权利是依照邀请人单方面的意志产生的。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商家搞促销的时候,会派发传单及宣传材料等,有的企业也会发出采购销售意向,这都是要约邀请的形式。在民法典里面,对其也作出规定,如果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撤回,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合同到期后还需解除吗?
      合同到期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因为已经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出借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借...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我们知道,签订合同肯定是要有具体的人来签字盖章,对此我们称之为签订合同的主体。那从法律角度讲,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很显然,如果不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那么签字之后合同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复印机作为常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在生活当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基本上公司都配备的有复印机的。可是有的时候公民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原因需要复印其他东西,但是也没有必要购买复印机的话,可能会从其他地方租用复印机,因此对于双方来说,一份标准的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就...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1、出版补助的金额 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有时候不包括。如果作者需要开发票的话,就应该把所有费用都写到合同中去,包括额外的审稿等费用。比如出版费用10000元,审稿费2000...


·购销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购销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签订购销合同的时候双方都对合同内的条款事项进行协商,等到双方达成一致的时候才能签订合同。对于购销合同的履行期限也是严格要求的,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就属于违法行为。接下里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购销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为保护弱势一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规定,抗辩权权利人可以拒绝相关当事人的请求权,即在一定的时效范围内,可以拒绝履行偿还债务的请求。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那么,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是参与股权转让的双方为保护自己在股权转让中的利益以及规定在股权转让中的义务而签订的合同。股权转让相对来说是一项复杂的转让行为,而且也涉及了诸多法律上的内容,按照流程进行有利于顺利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可能您都发现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其实是有点相同的,主要是在行为上面,都是行为人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进而事实的诈骗行为。但他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


·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
      怀孕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对于在职女性来说,却没那么简单和轻松。她得协调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更要警惕丧失人文关怀的单位找借口解雇自己那么。那么在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孕期可以被解除合同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