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全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保全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二、分期债务诉讼时效怎么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规定第5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只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对当事人约定对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每一期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起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司法解释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符合同一债务的特征。当事人约定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对同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该债务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具有整体性和唯一性。因此,尽管因为对整体债务分别约定了分期履行的期限和数额,使每一期债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该独立性不足以否定整体性,整体性和唯一性是该债务的根本特征。给付每一期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是同一笔债务具有唯一性和整体性的根本要求。第二,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权利人没有在每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即主张权利,并非其怠于行使权利,而系其基于对同一债务具有整体性以及不同期债务具有关联性的合理信赖。其通常把每一次的履行行为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关系的一部分,往往认为其可以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再主张权利。而且,当事人之间签订分期给付债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尽量维持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信任关系是解决履行障碍的基本态度。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权利人也不愿或者不想在部分债权受到侵害后就立刻主张权利。因此,规定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保护权利人的合理信赖利益,也不违背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第三,有利于减少诉累、实现诉讼效率。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可以避免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激化矛盾,避免频繁起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实现诉讼效率。保全之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显然是不可以要求债务人再次履行还债义务。涉及到保全之债的,一般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避免出现债务纠纷,而进行了债务保全,但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进行债务的诉讼处理,届满后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如何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债务如何处理呢?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欠款,应怎么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其答案,希望下文的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方因为赌博借的钱离婚如何处理
      一方因为赌博借的钱离婚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找不到借款人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这事儿可难倒了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的话,则首先就要搞清楚此时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才行。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一、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是有一定比例的。贷款银行或公司会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性质等因素,由借款人、贷款人和出质人商量确定最终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会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 材料 1、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或企业上一季度...


·网贷欠多少
      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在网贷平台还没有诞生之前,可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理财意识都比较淡薄。随着网络借贷模式出现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了网贷队伍当中。那么,网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下面,我们带您一起...


·婚姻法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婚姻法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