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
  
  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是不要紧的,一般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更改,只要不改变合同意思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划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证的是两份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另外最好是在修改的地方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及劳动者手印。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解决,涉及到具体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责任的情况,是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更改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对劳动者的劳动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以及工资待遇等要紧的情况产生变动的,都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系当中的职工本人遇到劳务纠纷以后,自己要掌握一些有关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够在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很好的保护好自身权益。下面本站...


·入职时的劳动关系怎么确定?
      员工在入职之初,很多时候都会先了解一下公司的待遇和福利等相关方面的问题,之后在试用期期间还要观察公司的环境是否利于其以后的发展,但是如果过了试用期之后,此时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确定了,而入职时的劳动关系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入职时的劳动关系怎么确定? (一...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偿费对于职工的家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无论是因公死亡还是因病死亡都会对职工生前的直系亲属进行补偿,而直系亲属能否得到补偿都要看一下其标准是如何要求的。但是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可能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这就为您来简单的介绍一下。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文本的起草内容; 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合同中的条款具体详细、协调一致; 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 1、当事人名...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人们现在的生活,也影响着人们为了的生活,高收入者可以合理避税,对低收入者来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保障,那么重庆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五险一金每月缴纳金额=缴纳基数×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比例通常以百...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国庆当天加班几倍工资
      国庆为法定假日,当天加班工资应以本人工资的三倍来发放,而后面几天由于是利用周末等时间调休的,按正常加班时间计算,即双倍本人工资。只有单位要求的加班才可以要求发放加班费,如果是个人自愿加班的,企业可以不发放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
      员工个人如果太死板教条的去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其实将来就算换了新单位,也不利于自己游刃有余的处理劳动关系的。就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作出的决定,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这是需要公司有关部门给员工出具的。公司的人事部的员工肯定都是非常了解应该怎样书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我们大家都知道工作方面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突出的
      我们您都知道工作方面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突出的,我们国家规定了工作是需要有劳动合同作为一个保障的。劳动合同是我们国家的硬性规定,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往往是有重大作用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提前通知员工的。那么没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通常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此时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如果建立的属于劳务关系的话,那此时自然签订就应该是劳务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只有一字之差,那您知道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