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专职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师执业,应当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管理制度,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所以律师在执业期间是不得担任企业职务的,也包括法定代表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图相关律师。
  
  
  


·2023年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
      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有哪些 每年国家会根据社会的司法实践,制定不同的公司法。其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完善公司法,同时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这也是为什么国家会对公司法进行司法解释的原因。下面就由我们着重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管在什么领域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当存在风险的时候,首先要预防风险发生会采取相关的措施。当然,在风险发生之后也会利用一定的手段进行规制。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律也是存在着风险的。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股东减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卖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称之为减持,这种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小散户减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疫情期间公司裁员怎么赔偿?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支付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合法裁员是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是可以的,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可以先调整成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资本。根据公司章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般必须是年底进行利润分配。二、注册资本的使...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修改后公司章程如何更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否修改 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52条合资企业的经营时限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52条合资企业的经营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有关部门其实是非常提倡中外合资企业的,中外合资企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当中,可以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点,有利于公司从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其他各方面不断的提高,从而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不过各方在经营中的合资企业的时候也需要知道,...


·两人开公司法人写谁,有什么规定?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一样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法人的权利能力开始与公司的成立,终结与公司的注销,跟自然人是有一点像的,并且法人的成立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关于两人开公司法人写谁,有什么规定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一、两人开公司法人写谁,有什么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