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当中是有关于误工费的说法的,只要交通事故确实给受害者造成了损伤,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者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本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总之,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误工方面的法律规定是非常的详细和明确的,有没有给受害者造成误工损失,肇事者本人其实也非常的清楚。另外,在必要的情况下受害者的家属肯定要帮衬着处理交通事故,所以,家属所要求的合情合理的误工损失法律上也是支持的。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政府部门也出台了指导意见,指引交警部门处置酒驾醉驾等。那么,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讲一讲。 一、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


·2岁儿子车祸肺挫伤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等。《人身损害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相信您都清楚,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主要是为了通过鉴定的结果来对事故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由此可见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是多么的重要,而要是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话,势必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


·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
      随着车辆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代步工具,道路上的交通车辆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但交通事故的处理却成为了一大难题,小型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小的交通事故处理后可以当天走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小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凡在道路...


·社会抚养费不交会怎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的问题,相信生活当中大多数的公民都是比较了解的。对于超生的二胎,在对孩子进行上户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对当事人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性的征收。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部分人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社会抚养费不交会怎样强制执行? 一、社会...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的交通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对我国的交通设施进行破坏,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对于买方来说,在购买之前,如果对于二手房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对于买方来说,在购买之前,如果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事情不太了解的话,有可能自己花钱购买以后,才发现有些权益根本就得不到保障。虽然说,购买二手房看起来性价比也是可以的,但是一不小心就会贪小便宜吃大亏。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河源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河源...


·婚后车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车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就自认为已经算是收房了,那到底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呢?其实有时候拿到钥匙后再去看房的话就会发现根本没达到商品房交付的条件,那若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钥匙是否属于...


·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交通肇事罪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请来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