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离婚之后不仅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关于离婚财产的分配也是人们关注的话题。通常情况下,离婚夫妻可就孩子的抚养费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
      一、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为什么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首先来了解什么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当代社会,抚养义务在我国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是有父母进行的,但是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想要脱离扶养义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由于每个省市治理方针都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种事件,处罚标准也不同,那么,安徽醉驾2018年新规定罚款多少?根据安徽省关于酒驾的规定,罚款1000元以上,并且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看一下具体的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属于诈骗行为是可以拿回彩礼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要求拿回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该予以支持:1、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


·夫妻一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


·如何起诉变更子女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而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发生改变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此时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


·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决定要分开了,可以通过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如果事情不能和平解决,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在协议离婚中,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也影响着抚养费的判定。那么抚养费可以自愿放弃吗?下列就是关于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的解答。...


·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事实婚姻在我国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还有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新的事实婚姻已经没有再产生了。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了同居关系的,并且日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实践中事实婚姻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那此时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


·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不同的夫妻,在离婚方面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而实践中,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